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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建设发言材料

养老机构是社会养老专有名词,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等综合性服务的机构。下面是 为大家整理的养老机构建设发言材料,供大家参考。

  养老机构建设发言材料1

  地级市成立于2000年8月,辖一县(随县)一市(广水市)一区(曾都区),版图面积963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16.22万人。全市有60岁以上老年人29.62万人,占总人口的13.7%,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19.83万人,占总人口的9.2%,比“五普”增加3.1个百分点。从总体上看,市人口老龄化呈加快之势,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等问题日趋突出。

  一、城市养老机构运行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城市养老服务事业也得到长足发展。目前,城市养老已形成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社区养老由点到面推进、机构养老发展提速的良好格局。

  (一)政府重视,民政作为,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2008年以前,全市城市养老机构只有3所,建筑面积8704平方米,床位367张,民办养老机构为零。其中,城区养老机构仅有曾都区第一社会福利院。近3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福利机构建设,连年将其纳入“十件实事”项目;民政部门自我加压,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作为履行政府责任目标的重要内容,向上积极争取,对内充分挖潜,先后投资2350万元,兴建养老机构3所,建筑面积20660平方米,床位720张;改扩建养老机构2所,投资160万元,新增建筑面积2960平方米,新增床位139张;新发展民办养老机构4所(曾都区1所,广水市3所),床位227张。截至目前,全市城市养老机构发展到9家,新增投资规模2552.5万元,床位总数1314张,机构和床位数量分别是2007年的3倍和3.58倍;千名城市社会老人拥有床位数由2007年的1.2张上升到4.2张。其中,城区养老机构、建筑面积、床位的数量分别是2007年的4倍、2.18倍和2.36倍。

  (二)整合资源,加快建设,社区养老服务逐步铺开。建市之初,由于受城市社区基础设施欠缺和地方财力匮乏的制约,我市城区社区养老暨养老服务社会化推进缓慢,只是在2个办事处的3个社区开展了试点,曾都区政府虽然出台了文件,因缺乏可持续的财力支撑,也未能全面铺开。鉴于此,我们组织人员到先进地区学习,首先从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入手,搭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在此基础上逐步铺开社区养老服务。2009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决定,由33名市级领导牵头协调70个市直部门,对口支援36个城区社区。2010年,投资320万元,16个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达标,建筑面积16127平方米。今年,将投资400万元,剩下的20个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可望全部到位,建筑面积30430平方米。目前,已有5个社区启动了养老服务,重点是为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空巢”老人、部分失能或半失能老人上门提供医疗、生活起居、保洁、采购、护理等服务。本着“布局合理、辐射周边,体现公益、兼顾效益,典型示范、逐步铺开”的原则,将选择瓜园、齿轮、舜井道、双龙寺、楚风、马家榨等6个社区居委会,配套完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社区养老服务站”,逐步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这块“短板”,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的档次和水平。

  (三)克服困难,积极履职,养老机构运行情况基本正常。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基本满足了“三无”人员自愿前提下集中供养和需求。城区养老机构主体是国办福利机构,承担的主要职能是集中供养城镇“三无”人员。现城区“三无”人员总数为363人,有集中供养愿望的有350人,已实现集中供养330人。二是基本实现了现有资源的有效利用。除满足“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外,少部分空余床位面向社会老人开展代养,床位利用率一直维持在80%以上,位居城中的曾都区第一社会福利院床位一直供不应求。三是基本保证了平稳安全运行。业务主管部门和养老机构非常重视安全管理和优质服务,以等级评定促机构软硬件建设、促管理服务规范落实、促内部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多年来未出现重大责任安全事故,机构与入住人员及其家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较少,养老机构的社会形象良好,在多次的行评中均得到肯定和赞许。四是基本履行了社会职责。2000年以来,城区养老机构先后救助安置孤儿、婴弃55名,为13个家庭因突发变故提供临时庇护,为社会举办失能、半失能老人护理知识培训7场次,为其他福利机构提供观摩和演示11次。同时,城区养老机构还是青少年、志愿者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孝老教育活动的主要场所,促进了代际关系的和谐及传统文化的传播。

  二、城市养老机构面临的困难

  (一)养老机构床位严重不足。虽然近几年我市养老机构建设与发展全面提速,但相对于人口老龄化程度和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的需求来讲,仍然显得严重不足。城区人口老龄化程度较为严重,据有关资料反映,城区总户数10.64万户、常住人口29.67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达4.22万人,占14.2%;65周岁以上老人达3.04万人,占10.2%。大多数家庭代际人口呈现“四二一”式“四二二”型结构,一对夫妇要供养4个老人,甚至6到8个老人,无论是经济承受能力,还是时间精力,都难以满足老人养老服务需求。此外,青壮年异地就业或外出打工,空巢老人、留守老人的照料问题日渐凸显。城区若按5%的老人实行机构养老的低限标准计算,至少要提供床位2110张,目前实际拥有床位不足1000张,缺口超50%,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缺口将更大。

  (二)养老机构发展的外部环境偏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设资金不足。地方财政预算缺口较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较少,国办福利机构的人头经费、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民办福利机构基本上没有享受到床位补贴、营运补贴等公共财政扶持,从一定意义上讲,城市福利机构的运行是靠上级民政专项经费补贴在维持。二是编制紧缺。以市社会福利中心为例:该中心目前已经建起拥有500个床位的基础设施,经多年多次争取,才核定编制10个,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个,以钱养事岗位6个。这种情况,在县、市、区均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扶持和优惠政策落实不够。国办福利机构建设项目报建手续繁琐,收费名目过多,国办民办福利机构补贴扶持不到位。

  (三)养老机构的规模、档次、功能和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升。我市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养老机构均属中小型规模,缺乏龙头引领,营运成本偏高;多数已建成的福利机构缺乏前瞻性,受占地面积的限制,改扩建的空间有限;现有养老机构多数属中等或偏下档次,被评为省二级的1所、省三级的1所,不能满足不同层次养老服务的需求;受基础设施条件和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制约,为入住老人提供基本的生活起居照料尚可,但为老人提供医疗、保健、康复、心理抚慰服务,帮助指导老人开展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相对不足。

  (四)养老机构投资主体单一和养老服务体系不够健全。截至目前,我市养老机构投入基本上靠国家投入,社会资本的投入尚未激活,全市民间资本投入额度不到200万元。由于受东方文化的浸润,极大多数老人家庭观念、地域文化思想、熟人社会等思想观念较为浓郁,这些老人更乐意于在自己熟悉的圈子内养老。而居家养老服务的载体即社区养老的相关项目和组织,如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志愿者、家政公司等尚处于起步阶段。

  三、发展城市养老机构的对策建议

  发展城市养老机构需要进一步加大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养老工作领导机构,形成政府领导、民政协调、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需要着力健全养老机构、养老组织、养老政策体系,构建养老服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服务网络,在抓好养老专门机构建设的同时,突出抓好社区养老服务平台的建设与完善配套;需要制定和出台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优惠政策,解决投资主体单一的问题,加快养老服务社会化的进程;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试行)》,在现有的基础上优化软件硬件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一)将城市养老机构建设纳入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序列。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普及,基本上解决了人们养老“本钱”的问题,到什么地方养老,采取什么方式养老,领导关注、老年人关心。建议中央、省在“十二五”时期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安排民生项目时,对城市养老机构的兴建、管理与维护给予倾斜,通过项目支撑,推进城市养老机构乃至整个养老事业快速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城市养老机构建设与发展的财力支撑体系。养老问题是伴随人类社会发展始终的永恒课题,是个历久弥新的问题,养老财力支撑必须可持续。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及其财政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可持续投入,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应的保障机制,以保证养老机构既能建得起来,又能正常运行、健康发展。目前实际存在的重项目建设投入、轻养老机构运行投入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予以解决。

  (三)“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两手都要硬。“养老事业”、“养老产业”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养老事业”属社会福利、社会公益的范畴,是政府为社会养老提供公共服务;“养老产业”则属市场行为,是根据养老市场需求,由社会组织或个人为养老提供的商业性服务。应明晰政府和市场养老服务的责任定位,公益的归公益,市场的归市场。基本养老的公共服务政府要提供,不能免责;归市场的,政府要对“养老产业”施以援手,出台效力强、权威性的政策,加强“养老产业”的市场培育、引导和规范,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互动双赢。

  (四)制定和完善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规范和政策法规。当前,养老机构及其护理人员与住养老人及家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时有发生,且有上升趋势,起因多由服务质量、突发意外事件、安全事故等原因引起。作为入住老人一方,认为入住福利机构等于进了“保险箱”;作为养老机构一方,认为或属意外事件、或入住老人自身问题,或属院民要求过分苛刻。这类矛盾纠纷调解,缺乏相应的规范或法规依据,无论对错或责任大小,往往是养老机构“花钱买平安”。随着养老事业的快速发展,亟需高层次统一的、权威的规范和法规出台,明确养老机构和入住人员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把养老服务机构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养老机构建设发言材料2

  最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分的大力支持下,我局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牢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积极推动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一、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泽州县下辖3乡14镇,632个行政村,14万户,53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5.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1%,农业人口47万人。现有养老服务机构15个,其中:乡镇敬老院9个,村办敬老院1个,民办老年公寓1个,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4个。县福利服务中心正在建设,预计年底前完工。全县现有五保对象986人,其中分散供养631人,集中供养355人,集中供养率为36%,全部纳进了财政供养范围。

  (一)高度重视,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进重要议程。一是大力加强敬老院建设。2008年,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晋市政发〔2008〕16号),我局捉住机遇,完善措施,全县乡镇敬老院建设获得了较大进展。农村敬老院由2007年的6所供养37户发展到现在的10所供养355户。供养标准也由2007年的集中供养3000元、分散供养1400元,进步到目前的集中供养5000元,分散供养2200元。二是积极筹建县福利服务中心。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10年起我县积极筹建县福利服务中心,该项目位于我县北义城镇刘轩窑村,建筑面积3711平方米,设计床位数100张,预计投资1381.2万元。2011年以来共争取各级资金950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786.3万元,现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装修、配套设施安装、庭院绿化、美化,预计年底前可投进使用。三是积极展开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试点。2012年,根据省民政厅有关文件精神,我县被确定为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试点县。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是在有条件的村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机构,使老年人足不出户便可享遭到周到细致的照料服务。目前在4个村展开试点,今年将再增加17个村。

  (二)积极引导,努力进步养老服务机构进住率。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受传统观念影响,多数老人不愿进住养老服务机构,子女也不愿将老人送进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机构进住率较低,2007年唯一37人进住养老服务机构。对此我们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引导。一是积极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打消老人的思想顾虑,鼓励他们进住敬老院。二是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屡次组织服务机构管理职员和服务职员参加各项培训。同时,加强功能完善和设施建设,购买安装了视频监控、紧急呼唤器等配套设施,改善和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展开试住,体验生活,实现由被动进住到主动进住的思想观念转变,并通过他们的亲身体验往宣传和影响其他老人的观念转变,从而极大提升进住率。四是加强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老人过集体生日,邀请市、县剧团、歌舞团、杂技团、曲艺队到养老机构演出,使老人享遭到精神文化大餐。

  (三)主动服务,切实解决养老服务机构实际困难。一是将敬老院工作经费列进财政预算,从而解决敬老院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的题目。敬老院冬季取热用煤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定,每一年由煤炭部分按需保质保量免费提供。二是率先在全市推行了五保老人住院“一站式”医疗救助结算。使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与新农合信息同享、资源共用、结算同步,使五保老人随来随治,随走随结,真正享遭到全方位、方便快捷的救助服务。三是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主动服务,及时办理相干手续,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题目,大力扶持民办敬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四)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各项制度。一是定期召开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会议,到达互通有没有,扬长避短,共同进步的目的。二是修订完善各项制度,不断进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创优争先,积极展开创建星级敬老院活动。申报部级星级敬老院共有5所,其中二所三星级,三所二星级。

  二、存在的困难和题目(一)工作经费不足。一是乡镇敬老院供养经费不足,按县、乡五保工作经费配套比例要求,乡镇应配套30%,但由于乡镇预算外收进不足,配套资金难以落实。二是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经费不足,建设经费可以争取扶持资金,但后期运营经费缺少。(二)服务职员待遇低,专业水平不高。我县养老服务机构都地处农村,工作职员多为聘请当地的农民,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加上全市没有专门的培训机构,培训难度大,服务职员待遇低,专业水平不高。(三)养老服务机构优惠政策难落实,特别是民办养老机构。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有政策但不具体,同时也触及多个部分,落实难度大,特别是在土地、税收、用水、用电、交通等方面。

  三、几点建议一是建议乡镇敬老院经费取消乡镇负担,由市、县两级按比例足额配套。二是建议出台更加具体和具有可操纵性的政策,加大养老机构扶持力度,特别是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积极鼓励社会气力兴修养老服务机构。三是建议成立养老服务职员培训机构,加大培训力度,进步服务水平。四是落实乡镇敬老院事业单位登记和工作职员编制的有关政策,解决事业单位登记和职员编制题目。

  养老机构建设发言材料3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意见》(渝办发〔2012〕252号)的有关规定,自2012年起,新建和扩建社会办养老机构增加床位100张以上、符合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养老机构建设标准的,市财政对其新增床位给予每张4000元的建设补贴,每个机构最高补贴不超过500张床位;租用房屋兴办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增加床位50张以上、房屋租期5年以上(含5年),市财政对其新增床位给予每张1000元的建设补贴,每个机构最高补贴不超过200张床位。补贴资金在养老机构建成投入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0%后,经核准一次性拨付(具体申报、审批、监管办法另行制定)。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重庆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申报审批表》;

  2、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民政部门同意筹建的批复;

  4、机构法人登记证书;

  5、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包括立项批复(或备案证书)、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证、建设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利用自有房屋或租用房屋改扩建养老机构的,提供自有房屋的房地产证明或租用房屋协议书及房地产证明复印件;

  6、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意见书(工程质量、防雷、防震验收合格意见书或备案证书);

  7、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8、养老机构食堂《卫生许可证》;

  9、民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养老机构证书)。

机构建设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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