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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教育信息网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6号)和《中共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州发[2010]9号)精神,设立鄂州市教育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鄂州教育信息网,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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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州市教育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基础教育科、计划财务科(基建审计)、体育卫生艺术科、职业成人教育科、教师管理科、督导办公室、综合治理及安全管理科、监察室、语委办、城区教育管理科、工会、妇委会、团委

  二、职能科室

  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管理和重要文电的起草工作;负责局务会、局机关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新闻宣传、文秘、档案、保密、政务公开及后勤行政管理、局机关财务等工作;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地方性教育政策、规定及实施办法草案;对有关政策性文件提出审核意见;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人事教育科(休干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审核所属教育机构的编制,配备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干部考核、任免、调配和教职工的招聘、调配、考核、晋级;负责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审核;负责师范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教育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务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协调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和教育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基础教育科:承担全市基础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划地方课程建设工作,组织审定地方课程教材;指导中小学德育、课外教育和安全管理;指导全市民办基础教育工作;负责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监测各地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并组织检查验收;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生水平考试;负责全市学校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全市初级中学毕业生升学考试组织工作和负责普通高中注册机高中学籍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科:拟订全市教育(技工学校除外)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管理;负责编制下达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负责全市中小学的设置、合并、撤销和更名的申报和审核工作;承担市属事业单位基建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基础设施安全监督工作;参与拟定市级财政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预决算,拟定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政策;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管理和有关教育专项事业费的分配;指导教育专项经费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教育项目、捐赠项目的管理;承担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预算外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各类学校收费标准;负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两个增长”执行情况的统计;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利用外资发展教育项目的管理。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学生资助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贫困生资助政策,制定市级贫困生资助配套措施;收集掌握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并提供咨询服务;负责指导全市普通高中学校资助贫困学生工作,对各项助学资金的落实及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组织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多渠道筹措资助资金。

  教师管理科:承担全市教育队伍建设的指导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做好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奖惩工作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师德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做好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及校长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三支一扶”支教计划和资教生的管理工作;做好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选工作。

  城区教育管理科:负责指导葛店开发区、鄂州开发区和街办学校教育教学、学校内部管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学校后勤管理、教育统计和教育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葛店开发区、鄂州开发区和街办教师工资审核工作。

  体育卫生艺术科:指导全市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负责全市性及组团参加全省性学生体育比赛、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交流活动;参与全市学生入伍预征工作;指导全市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查研究和动态分析。

  职业成人教育科(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拟订全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和综合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学籍、毕业证书发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指导农村普通初中毕业生的短期实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全市职业技术技能竞赛工作;指导职业技术学校实验室、实训基地的建设和职教专款的使用;统筹协调全市成人教育,指导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拟订全市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水平评估;负责停办学校的撤销、合并工作,指导校产清理;指导成人高等师范教育工作;负责高等教育学校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协调工作;规范管理全市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站(点)、社会助学单位(机构)的办学行为;归口管理全是高等学历教育。

  教育督导办公室:拟定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估和指导;组织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组织教育督导人员培训,开展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学校及社会的用字、用语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全市语言文字应用情况;负责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并培训普通话师资。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综合治理及安全管理科: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学校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作、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分析研究和预测学校不稳定因素,指导学校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督促检查学校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等问题;负责指导学校校舍、实验器材、消防、学生交通及食品药品安全的监控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反邪教工作;负责教育信访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